盟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23-10-3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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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培训班精神,进一步推动有效衔接工作落实落细,近日,盟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光雄带队组成工作指导组,分别赴阿拉善左旗、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开展实地指导工作,对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对四季度动态管理的范围及内容、脱贫人口收入信息测算口径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现场答疑。
指导组指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既是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下一步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的重要依据。但各旗(区)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如数据统计不全、入户摸排工作不实、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各旗区乡村振兴部门一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动态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专干、驻村工作队、嘎查村干部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把脱贫群众的真实情况摸上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成效展现出来。二要把握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会后要立即动员、迅速部署此项工作,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工作程序、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为信息采集、表格填报、系统录入等工作高效优质落实奠定良好基础。三要在二季度全面摸排成果的基础上,对所有一般农牧户“两不愁三保障”、收入与支出等情况查漏补缺,秉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原则,做到“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做到“底数清、数据详”。四要以脱贫户实际获得收入为依据,严格按照脱贫人口收入计算口径进行收入测算,规范数据采集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数据采集人员务必与脱贫户一同测算年度收入信息,核实家庭基本情况,所采信息都要经农户和数据采集员“双签字”确认,采集结果必须客观反映脱贫户实际收入情况,严禁出现“预设标准”、“算账增收”等原则性问题,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数据真实准确。五要严把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工作。要按照旗级工作方案,11月26日前完成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脱贫嘎查村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并于12月6日前完成数据更新录入。要加强全过程工作指导和解释说明,对于各苏木镇、嘎查村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困惑,要及时解答指导,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及时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